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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崇明区财政局、崇明区民政局2025年11月印发《关于印发居家养老相关标准的通知》(沪崇财绩〔2025〕7号),结合绿华镇实际情况,开展新一轮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管理。按规定的居家养老工时费37元/小时,服务人员小时工资≥27元/小时标准执行。根据当前本镇服务总工时2500小时/月测算全年的服务小时数约为30000小时,预计发生费用111万元/年。根据服务工时数按实际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