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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住建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关于全力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收官战的通知》(苏建函城〔2025〕144号)和《关于印发〈扬州市城市建成区水体消劣提质工作方案〉的通知》(扬生态办〔2025〕9号)要求,市给排水和燃气热力管理中心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需对高邮、宝应、仪征劣Ⅴ类水体开展监督性检测工作。服务期自2026年1月至2026年12月。2026年逐月对高邮、宝应、仪征开展地表水检测项目,检测指标为氨氮、总磷、化学需氧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