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保税区安全环保手持终端通讯服务项目
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安全环保局2025年9月 · 2025-09-15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2〕15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81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及优先控制化学品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3〕314号)要求,参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化工园区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23〕232号)和《江苏省化工园区新污染物治理管控规范(试行)》(苏环办〔2023〕331号)和江苏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开展新污染物环境本底监测、溯源监测,环境风险评估、重点物质分类分级管控、及治理管控技术服务。
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安全环保局2025年9月 · 2025-09-15
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安全环保局2025年9月 · 2025-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