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东村村宅道路等基础设施修缮及其他零星工程建安费
上海市闵行区华漕镇人民政府 · 2026-07-01
根据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文件,涉及华漕镇诸翟村1、2、8号地块居住和非居住房屋(含道路场地、围墙)需要拆除,其中1号地块居住和非居住房屋建筑面积753.39平方米、道路(含场地)892平方米、围墙159平方米;2号地块居住和非居住房屋建筑面积9460.8平方米、道路(含场地)4780平方米、围墙419平方米;8号地块居住和非居住房屋建筑面积60316.07平方米、道路(含场地)24193平方米、围墙7458平方米,合计总建筑面积70530.26平方米、道路(含场地)29865平方米、围墙8036平方米。主要工作内容:拆除建筑物(砖混结构房屋(含框架结构)、钢结构厂房、简易房、各类棚、砖砌围墙)、道路场地及围墙拆除、建筑垃圾外运及处置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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