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单位
江苏金坛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5年2月
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苏发〔2018〕24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沿海化工园区(集中区)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8〕46号)、《关于开展全省化工园区规范发展综合评价的通知》(苏化联办〔2018〕32号)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江苏省化工园区(集中区)环境治理工程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9〕15号),对污染源排放(含排气筒、无组织废气)、集中区及周边空气等开展环境质量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