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猪肉储备服务项目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2026-04-27
根据(苏发改价格发〔2020〕283号)和(苏发改价格传〔2021〕268号)要求,我市应确保800吨猪肉常规储备,靖江市150吨猪肉储备额度可纳入全市储备计划,故市级只需再储备650吨。采取“企业收储、动态平衡、适时投放、财政补贴”的原则,由我委与储备企业签订合同,储备企业负责收储,实行动态平衡,自行承担轮库盈亏。市财政按650吨储备计划补贴储备服务费和猪肉投放费。参照《江苏省省级猪肉储备管理办法》管理规定,合同周期一般为3年。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2026-04-27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2025-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