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单位
上海市残疾人文化体育促进中心(上海特奥竞赛训练中心)
项目名称:伙食费(基地伙食费)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预算金额:463.2万元 需求:为水电路基地、崇明基地提供食材配送服务,负责为残疾人运动员、教练员及相关工作人员提供一日三餐的食材供应。 服务方资质: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其他要求: (1)具备本项目服务能力; (2)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按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