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总局到江苏省局100M数据专线租赁项目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6-02-02
《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规定,生产者以销售为目的制造列入《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且监管方式为型式批准的计量器具新产品的,应当经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型式批准后,方可投入生产。型式批准需要经过型式评价。采购范围为覆盖《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中需要型式批准的计量器具型式评价专业技术服务。中标方收到我局型式评价委托后应按照《计量法》、《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大纲》等文件要求实施型式评价,并在三个月内完成型式评价任务、提交符合要求的型式评价报告。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6-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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