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采购信息 · 数据以官方原文为准
投保范围为全县中小学幼 儿园。校方责任保险基本 范围包括因校方责任导致 的学生人身伤害,依法应 由校方承担的经济赔偿责 任。标准为每生每年10 元,教职员工每人每年 50元。承保机构要规范 提供保险服务,充分发挥 化解校园安全和矛盾纠纷 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