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环境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标段二
苏州市太仓生态环境局 · 2026-06-25
依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关于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25]2号)《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环土壤[2025]5号)《省生态环境厅等九部门关于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通知》(苏环发[2025]9号)及《江苏省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文件要求,我市须在2025年完成美丽乡村建设,同时在整县建成美丽乡村的基础上,根据我市主体功能定位,以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农业绿色发展、促进宜居宜业、乡村生态振兴等方向为重点,争取“美丽中国先行区”称号。为完成美丽乡村申报工作,争取我市入选“美丽中国”先行区,助力持续提升农村幸福宜居品质,需要积极对上沟通,完善资料收集,接受专业指导,强化技术支持,我局委托成熟且具备技术条件和沟通渠道的第三方服务单位辅助开展申报和参选工作。
苏州市太仓生态环境局 · 2026-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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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太仓生态环境局 · 2026-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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