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单位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4月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44号文)及《江苏省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方案》等文件,在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基础上,以2024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结合部下发的全覆盖遥感监测和省级定期监测等专项监测成果、自然资源管理及日常变更成果、2023年度变更调查跟踪图斑,统一制作调查底图,开展区级实地调查举证。全力提升国土变更工作质效,全面掌握2024年度的地类、面积、属性及相关单独图层信息的变化情况,保持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的现势性,有效支撑高质量发展和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