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江苏省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年度抽样检测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 2026-07-01
一、(一)标的名称:2024年度省级专项资金绩效自评省级复评和重点政策全面绩效评价。(二)采购内容:1、2024年度省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部门绩效评价省级复评。包括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执行进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等资金绩效情况、专项资金政策制定、分配立项、方案批复、项目验收、检查监管以及信息公开等部门监管情况;2、对10项左右重点政策进行全面绩效评价。包括政策设立的决策情况、资金的分配和使用情况、监管制度完善和执行情况、绩效目标的产出情况、绩效目标的效益情况等。二、(一)服务范围:1、列入2024年度预算并下达的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补助专项资金、农业公共服务补助专项资金、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补助专项资金、乡村振兴衔接资金;2、2024年度实施的新增或延续的政策项目。(二)质量标准:按照绩效评价程序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全面反映资金使用及项目实施情况,评价工作要认真严谨、客观公正,严格遵守各项廉洁纪律,确保所有工作完成、所有资料收齐。2、服务时限:60天三、(一)具体技术要求:2024年度省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部门绩效评价省级复评:1、培训、指标设定、《方案制定》;2、现场复评。在省厅提供省级专项管理平台审核2024年度市县填报的自评数据、归口处室自评数据、上报的书面佐证材料等资料的基础上,省级复评组分别赴13个设区市,每个设区市随机抽取2个区县,选择部分项目对相关数据进行对比、核实。复评组依据项目现场核查情况,准确填写项目现场抽查工作底稿;3、撰写报告。省级复评组在综合项目市县自评、现场复评、核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和日常绩效监控数据的基础上,对绩效数据进行全面的定量、定性分析,并进行复评打分,按年度分专项形成评价报告;4、核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整理,送各业务处室牵头整改。2024年度省级专项资金政策绩效评价:由第三方服务机构与采购人成立联合绩效评价工作组,通过资料审核、现场核查、问卷调查等方式,综合运用成本效益分析、因素分析、对比分析、专家评议等方法进行评价。(二)商务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三)采购标的实现的目标:科学全面、客观真实地掌握市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摸清专项资金使用规律,有针对性地优化专项资金管理配套政策,提高专项资金使用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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