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艇大中修及坞检
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年2月 · 2025-03-03
标段1:苏州轨道交通4、5、11号线正式运营前安全评估。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交运规〔2023〕3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正式运营前安全评估规范>的通知》(交办运〔2023〕57号),组织各专业专家对苏州轨道交通4、5、11号线开展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工作,出具安全评估报告,明确轨道交通4、5、11号线是否达到正式运营的基本要求。预算140万元。 标段2:2025年度苏州轨道交通专项安全评估。根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8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交运规〔2023〕3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期间安全评估规范>的通知》(交办运〔2023〕58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法规和规范,科学评估苏州轨道交通线网安全风险,综合评判运营安全状态,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已开线路完成的甩项工程评估工作一并纳入),开展安全监督和评估工作,出具专项安全评估报告和《苏州市轨道交通运营期间安全评估报告》。预算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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