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单位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6年7月
为切实加强地价管理,规范土地价格体系,引导土地市场健康发展,促进泗阳县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建立公示地价体系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19]625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公示地价体系建设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0〕400号)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城镇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45号)“基准地价每3年全面更新一次,并按照规定程序予以公开发布”相关规定和要求,开展泗阳县城镇、农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评估更新、2026-2028年泗阳县城区地价动态监测和2026-2028年泗阳县城区标定地价评估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