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市容环境服务项目
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 2026-06-18
东平镇镇域内(前哨地区、前进地区、东风地区、长江地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针对行人、非机动、机动车闯红灯、超出停车线等违法行为及时进行劝导和制止;对车辆、非机动车、行人违反交通法规、非机动车乱停放现象进行劝导和制止,停放至指定停车点,确保路口交通规范有序,经劝导无效的及时联系交警处置并配合警察执法;乱设摊劝阻;遇重大活动、节假日及上级部门测评期间,作为镇政府的应急处置分队,接受镇政府相关部门领导,配合做好各种安全保障工作。服务期限为:2026年9月1日~2027年8月31日。
上海市崇明区东平镇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 2026-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