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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公安局泉山分局食材采购

公开采购信息 · 数据以官方原文为准

采购单位
徐州市公安局泉山分局2025年2月
地区
江苏 · 徐州
预算
170.00 万元
发布时间
2025-02-24
计划采购
2025-09
来源平台
www.ccgp-jiangsu.gov.cn
查看官方原文

采购需求概况

"本项目为徐州市公安局泉山分局食材采购: (一)食材采购要求: 1、所供应的食品数量不得短缺,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相关产品国家标准,特殊物品应符合行业内通用标准。所供食品均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 2、提供的所有蔬菜、水果、豆、粮、油等均须为非转基因产品。蔬菜水果类应保持较好的色泽和新鲜度,不得有黄叶、腐烂、泥沙等现象,属于无公害蔬菜水果;蔬菜累供应应为当日采摘的新鲜蔬菜,必须从正规市场购入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规定,每天按照品名、数量配送,送货时提供农药残留检验报告; 3、冷冻类及干货应在保质期范围内,并保持较好的外观和等级,须是正规厂家出品并具有合格证书的优质产品; 4、鲜肉类全部来源于国家认可的正规肉联厂,并经政府相关检验合格;水产品必须新鲜,河鲜产品必须鲜活;粮油、副食、调料等由大型正规厂商出品,相关证件齐全。 5、严禁配送假冒、变质、过期的产品,不得弄虚作假或以次充好,对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物品甲方食堂有权要求乙方及时退货或换货,乙方必须无条件退换,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二)食材配送要求: 1、采购的原材料按照品名、数量使用专车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指定专人专车,并定期消毒; 2、冷藏、冷冻原材料必须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应具备必要的保温设备,并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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