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单位
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为保障全区重点排污单位监督监测,配合执法部门开展执法监测、信访监测等工作,区环境局委托有技术能力的检测机构在本行政区域内,承担区环境局委托检测业务所涉及到的现场采样、实验分析、危害评估及送样分析检测(污染源)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检测机构保证须完全按区监测站确定的检测方案(包括检测方法、质量控制措施等)开展检测工作。采样方法按国家和江苏省相关检测技术规范执行,分析方法按现行有效的标准方法执行,无条件接受区监测站监督考核及业务指导。实验室必须为供应商自有,实验室能力范围内不接受再委托,未经区监测站同意不得转包。拟对区监测服务项目进行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