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区生态环境安全技术支撑服务
南京市江宁生态环境局 · 2026-07-15
根据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排污源统计年报和2025年季报工作的通知》部署,2024年度排污源统计年报推进工作需要按时按质开展。根据《江苏省工业源排放总量统计实施方案(试行)》(苏环办[2023]104号)要求,每年按比例对纳统企业开展现场质控核查,每3年完成一轮全覆盖。根据《生态环境统计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29号)第二十九条“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以根据需要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等方式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和资料开发。”,聘请第三方单位协助进行排放源统计审核和现场核查工作可显著推进审核速度,强化环统数据质量,提高现场质控核查水平。 根据《江苏省汽车维修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苏环办〔2024〕131号)重点任务内容第九条“鼓励各地引入‘环保管家’等模式,对区域内汽修企业污染治理情况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统一监管,提升行业VOCs治理专业化、精细化水平”,聘请第三方单位对区内汽修企业进行治理帮扶可有效加强区内汽修企业污染防治水平,促进汽修行业高质量绿色发展,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南京市江宁生态环境局 · 2026-07-15
南京市江宁生态环境局 · 2026-03-18
南京市江宁生态环境局 · 2026-03-17
南京市江宁生态环境局 · 2026-03-05
南京市江宁生态环境局 · 2026-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