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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海开发区点位迁移前,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开展SO2、NO2、CO、O3、PM10、PM2.5六项必测项目监测、比对及评价; 2.完成上述工作后,编制点位调整技术方案,经论证后报省生态环境厅批复,获批后实施站点搬迁; 3.新建2套标准站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