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十五五”自然资源保护利用规划
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10月 · 2025-10-27
为积极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深化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推动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城镇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管理的通知》(自然资源办发〔2024〕45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公示地价体系建设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0〕400号)等文件要求,需开展新一轮公示地价体系更新工作,其中城镇标定地价、城镇地价动态监测需每年更新;城镇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农用地基准地价、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每三年评估一次。上一轮公布的基准地价为2023年度基准地价,现需开展 2024-2026年度的公示地价体系更新以及下一轮基准地价评估工作。
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10月 · 2025-10-27
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10月 · 2025-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