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港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人民政府 · 2026-07-23
根据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沪建标定[2016]1148号文件规定,除了确保公共区域内的公共厕所能满足常住人口的需求,需在镇域范围内购置移动公厕,并且要以创新、符合主城区风格为主,让居民有体验度、感受度的新颖公厕。实施地点:南汇新城镇区域。项目的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确保项目正常运行,按期按质完成指标任务,分3期支付项目费用。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设施设备全部建成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项目验收后支付30%。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人民政府 · 2026-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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