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第四次文物普查成果治理及应用项目
苏州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3月 · 2025-03-20
2025年3月1日起,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将正式施行,我国文物保护工作进入依法治理的新阶段。文物承载着一个民族的记忆与文化基因,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文物保护不仅是对历史的尊重,更是对未来的担当。苏州市城区(姑苏、虎丘、相城、园区、吴中、吴江)市保及以上文物建筑建造年代久远,如发生自然灾害等意外事故引起的险情,不仅会造成经济上的损失,更有可能带来一系列负面影响。文物保护工作离不开多方力量的协同推进,保险作为风险管理的重要工具,希望通过引入商业保险机制,前置风险管制工作,努力把文物建筑发生意外事故的概率降到最低。服务时间,签订合同一年。
苏州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3月 · 2025-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