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单位
苏州市吴江生态环境局2025年6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关于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25〕2号)》《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环土壤〔2025〕5号)》《江苏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2025年5月实施)》等最新政策法规要求,结合目前新形势和目标任务,吴江区将以美丽中国先行区和长三角生态一体化示范区建设为引领,深化生态环境治理与产业发展协同,持续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利用和自然教育体系,整区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持续增强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和减污降碳协同,引导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和可持续发展。项目将以上述内容为研究重点,为新时期的美丽中国建设贡献吴江智慧、经验和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