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重要水系水情及用水预测预警模型构建分析
江苏省水资源服务中心2025年7月 · 2025-07-30
标段1:长江流域可用水量技术核查。根据水利部制定的《可用水量确定技术大纲》,开展长江流域可用水量复核分析工作,提出2030年长江流域地级行政区多年平均及50%、75%、95%等来水频率条件下可用水量成果。 标段2:淮河水系可用水量技术核查。根据水利部制定的《可用水量确定技术大纲》,开展淮河水系可用水量复核分析工作,提出2030年淮河水系地级行政区多年平均及50%、75%、95%等来水频率条件下可用水量成果。 标段3:沂沭泗水系可用水量技术核查及全省可用水量平衡分析。根据水利部制定的《可用水量确定技术大纲》,开展沂沭泗水系可用水量复核及全省可用水量平衡分析工作,提出2030年沂沭泗水系地级行政区多年平均及50%、75%、95%等来水频率条件下可用水量成果。在长江流域、淮河水系、沂沭泗水系地级行政区可用水量成果的基础上,开展全省可用水量平衡分析。
江苏省水资源服务中心2025年7月 · 2025-07-30
江苏省水资源服务中心2025年7月 · 2025-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