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农村乱占耕地建非住宅类房屋整治工作服务项目
东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26-04-07
2019年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中发﹝2019﹞18号)、《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苏发〔2019〕30号)提出构建“五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明确了国土空间规划由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构成。目前《东台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获批,亟需推进相关专项规划,尤其是综合交通规划的编制工作,以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统筹国土空间合理保护与安全开发,促进交通系统高效运转和提供高品质出行服务,指导详细规划中的交通规划编制工作,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协调性和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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