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单位
无锡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2025年12月
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无锡市大病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锡政办发〔2019〕69号)以及《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民政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江苏省政府扶贫工作办公室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关于建立和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的指导意见》(苏医保发〔2019〕10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无锡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研究,提报无锡市医疗保障局同意,决定对无锡市大病保险项目承办机构进行公开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