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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苏工发【2018】13号《江苏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规定要求,工会在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与节日相关的慰问品。学校拟按每人每年1800元标准发放传统节日福利,具体分配为:春节800元/人、端午节500元/人、中秋节500元/人,为期三年。
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10月 · 2025-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