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单位
东海县财政局2026年8月
按照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安排,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国有企业监管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22〕21号)、《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国有企业监管实施意见的通知》(东委办发〔2023〕2号)要求,对县属监管企业开展年度财务决算及经营业绩专项审计,审计内容主要包括《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报告》《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专项报告》《年度企业负责人薪酬发放专项审计报告》《年度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与业务支出专项审计报告》等并于2027年3月30日前完成全部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