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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闵行区康华路558、竹园路559号5号楼1层101、106、107、108单元及2层整层,面积约1638.32平方米,租赁房屋作为闵行区政务服务中心浦江分中心日常办公用房。区政务服务中心应通过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向上海浦江工业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支付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