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铜山区税务局
一、为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铜山区税务局约234人提供食堂食材采购服务:米、面、油、蛋、奶、杂粮、生禽、水果、干货、调料、水产品、海产品等各种蔬菜及各种肉类。二、配送流程:每天下午由税务局工作人员提交第二天所需采购物品数量,配送公司接到商品订单后,给采购员下达采购量及标准。配送员第二天5点50分按时抵达各配送地点,前后最多可浮动10分钟。食堂管理人员及厨师长严格按时、按质、按量验货。验货不合格,及时召回调换,不能影响当天使用。 三、配送地点:1.机关(奎园办公区);2.一分局和 二分局(铜山新区南京路63号);3.汉王分局(汉王镇);4.郑集分局(郑集镇);5.刘集分局(刘集镇)6.茅村分局(茅村镇)7.张集分局(张集镇)8.伊庄分局(伊庄镇) 四、售后服务:1.配送公司竞标成功后要交保证金;2.结算方式:每月结算一次,需要提供江苏省增值税普通发票。3. 我局及有关监督部门对定点供货产品质量、价格等有权抽查和检查。如出现因食品质量低劣及卫生不符合标准引起的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配送公司应负起法律责任,我局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不予退还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