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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残疾人托养中心托养管理服务,为16-59周岁无传染性疾病的精神、智力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康复训练、医疗服务、膳宿服务、生活照料、文体活动、社会适应训练、辅助性就业管理、安全管理等托养服务;承接方需遵守《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GB/T 37516—2019)、《江苏省残疾人托养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苏残发〔2013〕14号)等标准,为托养中心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服务期限1年,服务人数约70人,按实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