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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四人民医院安保服务

公开采购信息 · 数据以官方原文为准

采购单位
上海市第四人民医院
地区
上海 · 虹口区
预算
820.80 万元
发布时间
2026-06-24
计划采购
2026-07
来源平台
www.zfcg.sh.gov.cn
查看官方原文

采购需求概况

一、项目概况 项目服务地点虹口区三门路1279号,院区占地面积206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9540平方米,建筑层数23层、高度99米,院内医护人员近1600人。 二、服务内容 服务范围覆盖医院红线全域,核心工作:院区出入口门卫值守、全域24小时巡逻安防、消防及监控中心值守、治安秩序维护、道路交通及地下车库管理(含停车收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大型活动及重要会议安保保障、院内闲杂人员清理、恶劣天气防灾减灾及院方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安保工作,全面保障院区安全有序运营。 三、核心服务标准与管理要求 1. 实行全年365天昼夜值守,监控中心落实24小时双人双岗值守,在岗人员需持对应岗位证书,熟练操作安防、消防系统,定期开展消防巡查,保障消防设施完好、通道畅通; 2. 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及奖惩考核机制,制定火情、伤医、群众集闹访等各类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具备快速应急处置能力; 3. 全面整治院内乱象,制止医托揽客、违规停放丧葬物品、寻衅滋事、伤医、盗抢财物、倒卖挂号凭证等各类扰乱医疗秩序的行为; 4. 规范停车场管理,负责车辆引导、秩序维护、设施巡查、费用收取及台账记录等工作; 5. 设立24小时服务支援电话,确保紧急安保增援需求100%响应; 6. 承担项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在岗员工足额缴纳相关社保及购买意外险,派驻人员工伤等各类安全事故由中标单位全权负责。 四、人员配置及岗位要求 1. 岗位总量:55个安保岗位,涵盖院区治安保卫、门卫巡逻、监控值守、车辆管控、车库管理等,院方可根据实际工作需求调整岗位分布; 2. 管理人员:安保经理、队长需大专及以上学历、50周岁以下,具备相关管理及应急处置经验,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优先; 3. 一线人员:普通保安员初中及以上学历、持证上岗,年龄不超60周岁;特保队员高中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身高1.7米以上;监控人员需持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安检岗位人员需持证并完成专项培训考核;车库管理人员需熟练操作机械车位; 4. 通用要求:所有人员身体健康、无疾病及不良记录、无纹身,可听懂沪语,经公安筛查无违法犯罪记录;所有在岗人员必须为中标单位自有员工,禁止第三方劳务派遣; 5. 其他要求:人员统一着装持证上岗,中标单位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员业务轮训,配齐防暴、安防、执勤等全套专业装备器械;院方有权无条件更换不符合要求的派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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