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贵州 / 项目详情

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2026年临时急需耗材配送商采购项目

公开采购信息 · 数据以官方原文为准

采购单位
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区
贵州 · 毕节本级
预算
460.00 万元
发布时间
2026-08-03
计划采购
2026-09
来源平台
www.ccgp-guizhou.gov.cn
查看官方原文

采购需求概况

采购需求名称:对全院各科室临时急需的非阳采耗材进行供应配送,保障临床正常诊疗需要 采购需求数量:一批 采购需求功能或目标:该项目为我院临时急需耗材配送商采购项目,旨在对全院各科室临时急需的非阳采耗材进行供应配送,保障临床正常诊疗需要,如因供货不及时导致医疗纠纷等问题,相关责任由供货单位承担,医院有权终止合同 需满足的要求:(一)耗材、试剂交货地点,经双方协商确定为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指定地点。 (二)乙方销售耗材、试剂,要按照耗材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的要求,附符合规定的随货同行单和销售发票。销售发票的购、销方名称应当与随货同行单、付款流向一致、金额一致。还应当提供从生产企业获得的,加盖该配送销售企业印章的进货发票复印件。 (三)乙方所销售的耗材、试剂须提供检验部门出具的该耗材、试剂同批号质量检验报告书。若乙方提供的耗材、试剂出现质量问题或不符合验收要求,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四)甲方对送达的耗材、试剂,经验明票、货、账三者一致后对不符合、质量、有效期、包装和订单数量要求及破损的耗材、试剂,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在2日内进行更换处理,不得影响甲方的临床使用,逾期未更换的,视为乙方未按时交货。 (五)甲方需要对耗材、试剂进行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乙方。乙方收到书面通知时,应当同意进行质量检验,并提供质量检验报告书。检验在乙方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六)甲乙双方对耗材、试剂质量存在争议时,应将耗材、试剂送甲方所在地相关检测部门检验。 (七)乙方销售的耗材、试剂如发现任一品项3次以上不良反应时,甲方应及时通报乙方。同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该品规耗材、试剂购销合同的继续履行,退回剩余耗材、试剂,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验收合格后,甲方签署验收单并交一份与乙方保存。

同采购单位近期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