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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推进污染攻坚净土保卫战,不断改善我区土壤环境质量,确保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进一步巩固,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应文件要求,结合我区重点行业企业调查遗留地块,现对我区2024年-2026年拟出让的经营性用地以及待收回或已收回的重点行业企业遗留地块开展土壤调查工作。二标段(负责小海街道、中兴街道、老洪港等辖区内地块土壤调查项目)重新招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