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单位
丹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5年7月
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地籍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195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快编制地籍图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4]1481号)《关于深化开展地籍调查和地籍图编制工作的实施方案》(苏自然资函[2024】868号)等通知要求,于2025年底前,基本建成统一标准的地籍数据库,健全地籍调查工作机制和共享应用服务体系:实现与登记数据库的同步更新:完成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籍调查成果收集整理,实现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籍图全覆盖,数据成果入库上图并汇交。2026年底前,各设区市、县(市、区)要基本完成国有建设用地地籍调查成果收集整理,补充完善已登记宗地的图形数据,入库上图并汇交到省厅和自然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