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单位
晋中市城市管理局
晋中市已成功入选全国50个再生水利用重点城市名单,按照国家、省任务要求,晋中市城区三年内再生水利用率须提高20%。为推动市城区再生水利用项目尽快落地实施,进而有效缓解城区用水紧张压力,按照《关于印发晋中市推进再生水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发[2024]51号)文件要求并结合实际晋中市拟将再生水利用工程作为一个单独项目推进,建设投资运营采用特许经营模式,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资金实力雄厚有运营能力的社会资本方来运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3)115号)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系列政策文件,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实施项目必须充分开展必要性和可行性研究,并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现亟需开展晋中市再生水利用特许经营项目前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