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采购信息 · 数据以官方原文为准
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严格遵照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172号令)、《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公交管〔2022〕73号)相关规定,有效化解全市驾驶人科目二考试积压问题,规范社会化考场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流程,强化社会考场日常监管,统筹优化全市大、小型机动车科目二考场布局,现提出本次采购需求如下: 采购社会化机动车科目二考试服务共计3处,其中小型机动车社会化考场2处、大型机动车社会化考场1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