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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27号)文件要求,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清查工作。1.更新本行政区建设用地等资产清查价格。2.开展常州经开区范围内全民所有土地、森林、草原、湿地资源资产以及区级管理的矿产资源资产清查。3.在地籍调查成果覆盖范围内,重点理清国有建设用地、矿产等自然资源资产的使用权状况。4.开展区级管理的未确定使用权人国有建设用地实物量清查、价值量核算。5.对资产清查成果进行自检,建立资产清查成果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