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采购信息 · 数据以官方原文为准
一、为国家税务总局邳州市税务局食堂供应米、面、油等大宗商品。二、供应要求:由采购商分批次供应。三、验收要求:原则上采取当场验收方式,供应商应在每次验收时提供与送货内容一致的送货单,并提供相应商品质量合格检测报告,应配合验收人员进行倒筐去皮称重,共同签字确认。四、售后服务要求:供应商应围绕商品验收入库后的调换、质量问题争议处理等提供合理可行的售后服务方案,指定专人负责售后服务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