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采购信息 · 数据以官方原文为准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医疗机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水平,完善我市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更好地满足医疗机构用药需求,根据《关于加强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和分级储备工作的实施意见》(连卫药政(2018,8号)精神,决定遴选规模较大、管理先进、诚信经营,能及时保证短缺药品供应的流通企业为市级短缺药品储备企业。(采购期限为3年)
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2026-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