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采购信息 · 数据以官方原文为准
依据《江苏省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2002年12号令)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意外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规定,常州市教育局拟为直属学校采购校园平安险服务,服务期3年,在校、在册学生,约7.6万人。
常州市教育局2026年6月 · 2026-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