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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2026年补充耕地质量鉴定市级验收约1万亩。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印发的《安徽省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实施细则(试行)》、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的《安徽省补充耕地质量鉴定技术规范(试行)》等相关文件要求,在收到县级2026年度补充耕地质量初鉴意见后,组织对县级初鉴结果进行全面内业审核,按照不少于10%的面积比例开展现场踏勘审核、土壤样品采集检测或留样复检,形成补充耕地质量市级鉴定意见,及时组织专家对县级上报的质量核算结果进行审核并出具意见等。